产品名称 脑电治疗仪
注册人名称 南京华倍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形式
结构特征
技术审查内容
产品概述
规格型号/包装规格 A620-1J,A620-1T,A620-1,A620-2
主要组成成分 治疗仪由主机、治疗帽、输出线、电源线和电极组成。 电极为外购具有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注册证的产品。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电疗部分:供对中风患者功能恢复的辅助治疗。 磁疗部分:适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脑损伤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不适用。
分类编码 09-01
注册人住所 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步月路133号可成科技园 (北园)E栋第4层
生产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步月路133号可成科技园 (北园)E栋第4层
同类产品及该产品既往注册情况
1. 该产品为拟上市注册。 2. 常州思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脑电治疗仪(注册证编号:苏械注准20222092159) 河北格美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脑电治疗仪(注册证编号:冀械注准20242090167)
有关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主要评价内容
(一)工作原理:治疗仪有小脑顶核电刺激、肢体神经肌肉电刺激、磁疗三种功能,每个功能的工作原理分别是:1.小脑顶核电刺激(FNS)治疗仪通过主极(脑电)输出脑电仿真生物电流,经粘贴于两耳侧乳突部位表皮的主极电极,仿真生物电流自颅外无创伤地穿透颅骨屏障刺激小脑顶核区,通过脑干网状结构和纹状体作用大脑的血管舒张中枢,脑血管扩张从而使脑血流量增加,改善缺血脑损害;另外,电刺激FNS后可降低具有强烈缩血管作用的多肽类物质---血浆内皮素(Endothelin,ET),如加压素、肾上腺素和儿茶酚胺等,这样使血管扩张、毛细血管通畅,缓解脑组织缺血、缺氧,减轻炎性反应及水肿,减轻血管内皮细胞的损伤,使ET合成与释放减少,从而显著降低血浆ET水平。2.肢体神经肌肉电刺激(NMES)治疗仪通过(躯体)辅极输出十种不同仿生电流,刺激肢体神经肌肉组织,帮助患者进行肢体的功能锻炼,预防失神经肌肉萎缩,利于神经通路重建及功能恢复。3.磁疗---重复经颅磁刺激(rTMS)治疗仪的治疗帽由磁感应线圈等组成,治疗时产生一定频率和强度的磁场,根据法拉第定律和生物组织磁导率基本一致的特点,磁场可无创透过颅脑屏障到达颅内较深层组织,并在脑组织内产生感应交变电流,刺激脑细胞及脑血管平滑肌,形成相应的生理效应,从而达到调节脑功能、预防及治疗疾病的目的。 (二)材料:脑电治疗仪与人体接触部分为治疗帽和电极,符合生物学评价要求。 (三)电气安全:符合GB9706.1-2020、YY9706.210-2021标准的要求。 (四)电磁兼容:符合YY9706.102-2021标准的要求。 (五)临床评价:该产品依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与同品种器械脑电治疗仪在适用范围、技术特征、生物学特性等方面相似。通过搜集同类产品的临床数据,证明该类产品在临床使用中的安全有效。 (六)体考情况:整改后通过核查,生产地址、规格型号等产品信息与注册资料一致。 综上所述,该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各项基本要求。
企业提供的证据
检验机构及报告编号:江苏华爵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WT231600507、WT232600359、WT233600175、WT242600385。
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
见补正通知书
企业针对"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提供的证据或修改的内容
申请表、符合性声明、规格/型号、概述、产品描述、适用范围和禁忌证、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检验报告、化学和物理性能研究、清洁、消毒、灭菌研究、临床评价资料要求、产品说明书、标签样稿已完成补正。
本申报项目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经审查,产品注册申报资料:
体系核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论

公示说明:本文件为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报告,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