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 | 熏蒸治疗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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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人名称 | 苏州敏舒至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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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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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审查内容 | ||
| 产品概述 | ||
| 规格型号/包装规格 | RH-B01M | |
| 主要组成成分 | 本产品由主壳体、控制部分、蒸汽发生部分、盛药装置和附件组成。 | |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配合药液使用,适用于鼻咽部位的局部熏蒸治疗。 | |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不适用 | |
| 分类编码 | 20-02 | |
| 注册人住所 | 苏州市高新区星丰路9号南幢426室 | |
| 生产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恒盛路1219号2号房203、206室(委托生产) | |
| 同类产品及该产品既往注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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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产品为拟上市注册。
2、鼻咽熏蒸治疗仪,哈尔滨康华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证号:黑械注准201622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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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主要评价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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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理:设备通电后,PTC加热器对雾化杯本体内的纯净水或蒸馏水加热至沸腾状态,从而产生大量的高温蒸汽,高温蒸汽从雾化喷嘴快速喷射出去,并在雾化喷嘴处产生负压,药液箱内的药液随着硅胶管到达雾化喷嘴,并与高温蒸汽混合后形成药雾颗粒向外喷射,药雾颗粒沿着导雾筒的路径到达口鼻罩的位置,对人体鼻咽部位进行熏蒸治疗。
(二)材料:符合生物学评价的要求
(三)电气安全:符合GB9706.1-2020、YY9706.111-2021标准的要求
(四)电磁兼容:符合YY9706.102-2021标准的要求
(五)临床评价:该产品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属于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医疗器械。将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产品进行同品种对比,申报产品与同品种产品在基本原理、结构组成、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性能要求、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灭菌/消毒方式等方面基本等同,差异部分不会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体考情况:整改后通过核查。生产地址、规格型号等产品信息与注册资料一致。
综上所述,该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各项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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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提供的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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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及报告编号:江苏华爵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报告编号:WT233600258;WT232600511;WT231600675;WT2426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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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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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补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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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针对"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提供的证据或修改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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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检验报告、化学和物理性能研究、软件研究、清洁、消毒、灭菌研究、?证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其他研究资料、稳定性研究、其他资料、产品说明书、标签样稿已完成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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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报项目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经审查,产品注册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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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系核查内容 | ||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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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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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本文件为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报告,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