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癌胚抗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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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人名称 | 威特曼医学检验(南京)有限公司 | |
注册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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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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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内容 | ||
产品概述 | ||
规格型号/包装规格 | 规格1:100测试/盒; 规格2:200测试/盒; 规格3:100测试/盒、校准品:水平1:1×1mL,水平2:1×1mL;质控品:水平1:1×1mL,水平2:1×1mL; 规格4:200测试/盒、校准品:水平1:1×1mL,水平2:1×1mL;质控品:水平1:1×1mL,水平2:1×1mL。 | |
主要组成成分 | R1:保存缓冲液(HEPES缓冲溶液浓度50mmol/L、pH7.3、含0.05% ProClin 300)、标记物D标记的癌胚抗原抗体(鼠源,溶液浓度不低于2.35mg/L); R2:保存缓冲液(HEPES缓冲溶液浓度50mmol/L、pH7.3、含0.05% ProClin 300)、标记物K1、K2标记的癌胚抗原抗体(鼠源,单克隆抗体,溶液浓度不低于0.25mg/L); 校准品水平1:样本稀释液(人阴性血清,含量1mL)、癌胚抗原抗原(重组抗原,含量为1±1ng/mL); 校准品水平2:样本稀释液(人阴性血清,含量1mL)、癌胚抗原抗原(重组抗原,含量为100±20ng/mL); 质控品水平1:样本稀释液(人阴性血清,含量1mL)、癌胚抗原抗原(重组抗原,含量为10±2 ng/mL); 质控品水平2:样本稀释液(人阴性血清,含量1mL)、癌胚抗原抗原(重组抗原,含量为100±20 ng/mL); |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用于定量检测人血清中癌胚抗原(CEA),临床上用于恶性肿瘤疗效观察、预后判断及复发监测。 |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1.试剂在2~8℃密封避光保存可稳定至有效期,有效期10个月,开瓶后2~8℃保存28天,不得冻融。 2.校准品、质控品在2~8℃密封避光保存可稳定至有效期,有效期10个月,开瓶后2~8℃保存28天,不得冻融。 | |
分类编码 | 6840 | |
注册人住所 |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凤山路1-1号12号楼 | |
生产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凤山路1-1号12号楼 | |
同类产品及该产品既往注册情况 | ||
1.该产品拟上市注册。
2.目前,国内有中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癌胚抗原测定试剂盒(酶联免疫吸附法)(粤械注准20212401209)、上海品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生产的癌胚抗原(CEA)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豫械注准20232400894)等同类产品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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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主要评价内容 | ||
(一)原理:双抗体夹心法,检测总时长:15分钟 将待测样本、含有抗硝基酪氨酸AlexaFluor 647偶联物(发光物质)标记后的癌胚抗原抗体的R1、含有3-(2-吡啶二硫)丙酸 N -羟基琥珀酰亚胺酯、铕配合物(感光物质)标记后的癌胚抗原抗体的R2分别加入反应杯,置于37℃孵育15分钟,形成发光物质-抗体-抗原-抗体-感光物质的夹心免疫复合物。孵育结束后,给予反应体系激发光从而启动发光反应,并测量发光强度。 该方法采用一对标记物分别标记两种抗体,只有形成免疫复合物且两种标记物分子的距离小于10nm时,能量才会由感光物质传递给发光物质,从而产生特异性的发光信号,该发光强度与癌胚抗原的浓度具有相关性。待测样本中的癌胚抗原含量根据发光强度与校准曲线计算得到。
(二)生物安全性:企业已提供生物安全性证明。
(三)临床评价:该产品列入《免于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2021年)》,依照《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开展临床评价,分析结果符合设定的接受标准,该产品和对比产品的检测结果具有一致性。
(四)体考情况:整改后通过核查。生产地址、规格型号等产品信息与注册资料一致。
综上所述,该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各项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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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供的证据 | ||
检验报告: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2024QW1317、2024QW3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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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 | ||
见补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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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针对"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提供的证据或修改的内容 | ||
申请表、产品描述、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检验报告、分析性能研究、稳定性研究、临床评价资料要求、产品说明书、标签样稿已完成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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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报项目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经审查,产品注册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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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核查内容 |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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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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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本文件为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报告,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