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 | 一次性使用吸引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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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人名称 | 苏州伟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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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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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审查内容 | ||
| 产品概述 | ||
| 规格型号/包装规格 | 见规格/型号附件 | |
| 主要组成成分 | 一次性使用吸引管按配件组成型式不同,分为I型、III型二种型号。I型吸引管由吸引器头-1或吸引器头-2组成;III型吸引管由吸引器头-1和连接导管或吸引器头-2和连接导管组成,连接导管可配有连转接头、护塞或床单夹(带橡筋)。吸引器头头端应有一端口,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孔眼。连接导管可以有一个或两个接头。该产品以无菌状态提供,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 | |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供临床手术吸引残液用。 | |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不适用 | |
| 分类编码 | 14-06 | |
| 注册人住所 | 苏州高新区旺米街89号 | |
| 生产地址 | 沭阳县经济开发区温州路18号(委托生产) | |
| 同类产品及该产品既往注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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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产品为拟上市注册;
2、本次拟注册产品为申报企业已获证产品:苏械注准20162140019,一次性使用吸引管中Ⅰ型和Ⅲ型拆分而来,原证经变更后仅保留Ⅱ型。产品的结构组成、生产工艺、灭菌方式、包装及包装方式等与已获证产品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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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主要评价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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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理:与适宜设备配套后,对手术中产生的体液、血水和废液吸引、引流使用。
(二)生物学评价:与人体组织接触,符合生物学评价的要求。
(三)灭菌工艺:该产品采用环氧乙烷灭菌,灭菌工艺经确认和验证,灭菌过程对产品性能不产生影响,灭菌后能达到无菌要求。
(四)临床评价:该产品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属于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医疗器械。将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一次性使用吸引管进行同品种对比,申报产品与同品种产品在基本原理、结构组成、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性能要求、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灭菌方式等方面基本等同,差异部分不会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体考情况:整改后通过核查。规格型号与注册资料一致,申报产品为豁免检查,核查结果通知单上未见生产地址,审评报告中生产地址为拆分注册证前(原证:苏械注准20162140019)中生产地址。
综上所述,该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各项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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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提供的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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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及报告编号: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2014ZC4137、2024QW0098、2024QW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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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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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补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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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针对"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提供的证据或修改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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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性声明、概述、产品风险管理资料、产品技术要求、清洁、消毒、灭菌研究、 证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其他研究资料、稳定性研究、其他资料、产品说明书、标签样稿已完成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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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报项目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经审查,产品注册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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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系核查内容 | ||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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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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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本文件为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报告,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