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3D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注册人名称 视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注册形式
结构特征
技术审查内容
产品概述
规格型号/包装规格 TVS-3DEI- I
主要组成成分 3D电子内窥镜图像处理器由图像处理主机、电源线和配套线缆组成。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适用于在内窥镜诊断或治疗手术中,与本公司生产的三维电子腹腔内窥镜配套使用,有效地在监视器上显示内窥镜观察人体体腔的视场区域的图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不适用
分类编码 06-15
注册人住所 苏州高新区嘉陵江路188号4号楼302-1室
生产地址 苏州高新区嘉陵江路188号4号楼302-1室
同类产品及该产品既往注册情况
湖南科迈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3D医用内窥镜图像处理器(注册证号:湘械注准20232060778)。
有关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主要评价内容
1. 工作原理:摄像头模块采集双目的高清图像数据,通过高速线缆(可传输最高6Gbps的数据量)传输到主机模块,主机进行高性能低延迟的双目的图像处理,并进行3D融合(支持上下、左右、逐行、SIMUL等3D制式)。处理后的图像经过主机上的高清显示接口模块(3G-SDI/DVI)与超高清显示接口模块(HDMI2.0/DP1.2/12G-SDI接口),将图像输出到对应的显示器上进行实时显示,并可通过存储介质存储手术视频。 2. 材料: 见生物学评价资料。 3. 电气安全:合GB 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和GB 9706.218-2021《医用电气设备 第2-18部分:内窥镜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中的相关条款要求。 4. 辐射防护:符合YY 9706.102-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1-2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和GB 9706.218-2021《医用电气设备 第2-18部分:内窥镜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中相关条款要求 。 5. 传染和微生物污染防护:不适用。 6. 机械防护:符合GB 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和GB 9706.218-2021《医用电气设备 第2-18部分:内窥镜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中的相关条款要求。 7. 生物安全性:不适用。 8. 临床试验:该产品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属于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医疗器械。将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湖南科迈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3D医用内窥镜图像处理器(注册证号:湘械注准20232060778)进行同品种对比,申报产品与同品种产品在基本原理、结构组成、性能要求、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方面基本等同,差异部分不会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9. 检验机构及报告编号:检验机构: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报告编号:2023QW4541、2023QW0503、2023QW0503-EMC。 体系核查情况:整改后通过核查,生产地址、型号规格与申报资料一致。
企业提供的证据
检验机构及报告编号:检验机构: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报告编号:2023QW4541、2023QW0503、2023QW0503-EMC。
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
见补正通知书
企业针对"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提供的证据或修改的内容
已完成
本申报项目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经审查,产品注册申报资料:
体系核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论

公示说明:本文件为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报告,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