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 | 癌抗原125测定试剂盒(直接化学发光法) | |
|---|---|---|
| 注册人名称 | 江苏扬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
| 注册形式 |
|
|
|
|
|
|
|
|
|
|
|
|
|
|
| 结构特征 |
|
|
| 技术审查内容 | ||
| 产品概述 | ||
| 规格型号/包装规格 | 20次测试/盒、100次测试/盒、200次测试/盒 | |
| 主要组成成分 | 由R1、R2、校准品(选配)、质控品(选配)、说明书、射频卡(或二维码)组成。R1为磁微粒包被的鼠抗人CA125单克隆抗体约2μg/mL,含0.5%牛血清白蛋白和0.05%防腐剂Proclin300的0.05mol/L Tris盐酸缓冲液(pH值7.4±0.5)。R2为吖啶酯标记的鼠抗人CA125单克隆抗体约0.769μg/mL,含0.5%牛血清白蛋白和0.05%防腐剂Proclin300的0.01mol/L磷酸盐缓冲液(pH值6.3±0.5)。校准品为冻干品,含CA125重组蛋白(S1:约4U/mL;S2:约800U/mL)、1%牛血清白蛋白和0.05%防腐剂Proclin300的0.01mol/L磷酸盐缓冲液(pH值7.4±0.5)。质控品为冻干品,含CA125重组蛋白(水平1:约30U/mL;水平2:约500U/mL)、1%牛血清白蛋白和0.05%防腐剂Proclin300的0.01mol/L磷酸盐缓冲液(pH值7.4±0.5)。射频卡(或二维码)内置主校准曲线信息。 | |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癌抗原125(CA125)的含量。临床上用于卵巢癌等疾病的治疗监测。 | |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原包装试剂盒应保存在2-8℃,直立储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开封后,在2-8℃可储存30天;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在2-8℃可储存15天。 | |
| 分类编码 | 6840 | |
| 注册人住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内) | |
| 生产地址 | 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号科技创业园F幢4层、5层 | |
| 同类产品及该产品既往注册情况 | ||
|
1.该产品拟上市注册。
2.目前,国内有蓝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糖类抗原125(CA125)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沪械注准20242400196)等同类产品上市。
|
||
| 有关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主要评价内容 | ||
|
(一)原理:采用直接化学发光和双抗体夹心免疫技术进行测定,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孵育:加入吖啶酯标记的CA125抗体、磁微粒包被的CA125抗体和待测样本。待测样本中的CA125与吖啶酯标记的CA125抗体和磁微粒包被的CA125抗体结合,形成免疫复合物。 第二步清洗:待孵育完成后,免疫复合物在磁场作用下,被吸附到反应杯壁上,未结合的物质被洗去。 第三步激发和计算:清洗结束后,添加预激发液和激发液到反应混合物中,样本中的CA125含量和光学系统检测到的相对发光强度(RLU)成正比,样本中的CA125 浓度由校准曲线计算得出。
(二)生物安全性:企业已提供生物安全性证明。
(三)临床评价/试验:该产品列入《免于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2021年)》,依照《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开展临床评价,分析结果符合设定的接受标准,该产品和对比产品的检测结果具有一致性。
(四)体考情况:整改后通过核查。生产地址、规格型号等产品信息与注册资料一致。
综上所述,该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各项基本要求。
|
||
| 企业提供的证据 | ||
|
检验机构及报告编号:检验机构名称: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报告编号:2023QW4109
|
||
| 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 | ||
|
见补正通知书
|
||
| 企业针对"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提供的证据或修改的内容 | ||
|
申请表、产品描述、产品技术要求、分析性能研究、稳定性研究、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研究、临床评价资料要求、产品说明书、标签样稿已完成补正。
|
||
|
本申报项目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经审查,产品注册申报资料:
|
||
| 体系核查内容 | ||
| 检查依据 |
|
|
| 检查结论 |
|
|
公示说明:本文件为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报告,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