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名称 | 皮质醇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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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人名称 | 江苏康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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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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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审查内容 | ||
| 产品概述 | ||
| 规格型号/包装规格 | 50测试/盒、100测试/盒 | |
| 主要组成成分 | R1:含0.1MTris的分析缓冲液(PH 8.0±0.05)。M:0.2mg/mL已偶联皮质醇抗体1(鼠源)的磁微粒溶于0.1M Tris缓冲液(PH 8.0±0.05)中。R2:0.5μg/mL已标记碱性磷酸酶的皮质醇抗体2(鼠源)溶于0.1M Tris缓冲液(PH 8.0±0.05)中。产品校准品(选配): Cal 1:皮质醇抗原(重组)(浓度:4μg/dL)溶于0.01M Tris缓冲液中(PH7.4±0.05);Cal 2:皮质醇抗原(重组)(浓度:20μg/dL)溶于0.01M Tris缓冲液中(PH7.4±0.05)。质控品(选配):QC1:皮质醇抗原(重组)(浓度:4μg/dL)溶于0.01M Tris缓冲液中(PH7.4±0.05);QC2:皮质醇抗原(重组)(浓度:20μg/dL)溶于0.01M Tris缓冲液中(PH7.4±0.05)。 | |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样本中皮质醇(Cortisol)的浓度。 | |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未开瓶试剂盒于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5个月,开瓶后2℃~8℃避光保存可稳定28天。 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详见包装。 | |
| 分类编码 | 6840 | |
| 注册人住所 | 泰州市药城大道1号6幢(G09)2楼 | |
| 生产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健康大道 805 号医药城五期标准厂房 G112 栋 1-2 层 | |
| 同类产品及该产品既往注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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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产品为拟上市注册。
2.同类产品: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皮质醇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粤械注准20232401422)、广西艾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皮质醇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桂械注准2022240032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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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主要评价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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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理:采用磁微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竞争法,测定人血清、血浆样本中皮质醇(Cortisol)的浓度。将R1、待测样本以及M磁微粒混合孵育;样本中的皮质醇首先与磁珠上偶联的皮质醇抗体1结合,然后加入R2,已标记碱性磷酸酶的皮质醇抗体2与样本中的皮质醇竞争和免疫磁珠结合。通过洗涤磁珠,未被结合的皮质醇、酶结合物以及其它物质被去除。加入化学发光底物3-(2-螺旋金刚烷)-4-甲氧基-4-(3-磷氧酰)-苯基-1,2-二氧环乙烷二钠盐(AMPPD),发光底物在碱性磷酸酶的催化下发射出光子,所产生的光子数与样本中皮质醇(Cortisol)浓度成反比。
(二)生物安全性:企业已提供生物安全性证明。
(三)临床评价:该产品列入《免于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2021年)》,依照《免于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开展临床评价,分析结果符合设定的接受标准,该产品和对比产品的检测结果具有一致性。
(四)体考情况:整改后通过核查。生产地址、规格型号等产品信息与注册资料一致。
综上所述,该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各项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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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提供的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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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及报告编号: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报告编号202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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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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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补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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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针对"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提供的证据或修改的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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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产品列表、产品描述、预期用途、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检验报告、分析性能研究、稳定性研究、阳性判断值或参考区间研究、临床评价资料要求、产品说明书、标签样稿已完成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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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报项目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经审查,产品注册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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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系核查内容 | ||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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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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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本文件为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报告,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