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气道导管麻醉联合套件
注册人名称 江苏长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注册形式
结构特征
技术审查内容
产品概述
规格型号/包装规格 A型、B型、C型、D型
主要组成成分 一次性使用气道导管麻醉联合套件按组件不同分为 A 型、B 型、C 型、D 型四种型号。基本配置为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一次性使用气管切开插管、一次性使用吸痰管,选配一次性使用连接管、灭菌橡胶外科手套、球囊充起器、纱布叠片、洞巾、治疗巾、石蜡棉球、棉球、一次性使用口垫、透气胶贴、气管插管导丝、气管插管固定器、包布、器械盘。该产品以无菌状态提供,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供临床患者麻醉或急救时建立人工气道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不适用
分类编码 08-06
注册人住所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通达路298号7-
生产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通达路298号7-
同类产品及该产品既往注册情况
1、该产品为拟上市注册; 2、同类产品:江苏瑞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气道导管麻醉联合套件,苏械注准20142080519。
有关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主要评价内容
(一)原理:由多种组件组成,配合使用,以完成建立人工气道目的。 (二)生物学评价:与人体黏膜接触,符合生物学评价的要求。 (三)灭菌工艺:该产品采用环氧乙烷灭菌,灭菌工艺经确认和验证,灭菌过程对产品性能不产生影响,灭菌后能达到无菌要求。 (四)临床评价:该产品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属于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医疗器械。将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一次性使用气道导管麻醉联合套件进行同品种对比,申报产品与同品种产品在基本原理、结构组成、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性能要求、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灭菌方式等方面基本等同,差异部分不会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体考情况:整改后通过核查。生产地址、规格型号等产品信息与注册资料一致。 综上所述,该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各项基本要求。
企业提供的证据
检验机构及报告编号: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AH2023-QSJ-00117、AH2023-QSJ-00118、AH2024-QSJ-00741。
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
见补正通知书
企业针对"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提供的证据或修改的内容
申请表、产品列表、符合性声明、概述、产品描述、适用范围和禁忌证、产品风险管理资料、医疗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清单、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检验报告、化学和物理性能研究、生物学特性研究、清洁、消毒、灭菌研究、稳定性研究、其他资料、产品说明书已完成补正。
本申报项目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经审查,产品注册申报资料:
体系核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论

公示说明:本文件为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报告,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