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一次性使用内镜用活检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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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人名称 | 江苏格里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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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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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内容 | ||
产品概述 | ||
规格型号/包装规格 | 见规格/型号附件 | |
主要组成成分 | 一次性使用内镜用活检钳由钳头组件(由钳头、片针、钳头座、旋转轴套和钢丝组成)、弹簧管、护套管、护导管、定位帽、滑环、芯杆和指环组成。按钳头组件型式(平口、齿口、鼠齿是否带针)、弹簧管是否包塑、钳头是否旋转、插入部分最大外径、工作长度和手柄形式不同(常规或指环)分为若干规格。产品以无菌状态提供,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 | |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 供消化道、呼吸道内窥镜下活组织取样或钳取和清除异物用。 | |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 不适用 | |
分类编码 | 02-04 | |
注册人住所 |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湖塘科技产业园工业坊标准厂房 | |
生产地址 |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湖塘科技产业园工业坊标准厂房B4-3楼 | |
同类产品及该产品既往注册情况 | ||
1、该产品为拟上市注册;
2、同类产品:江苏唯德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内窥镜活检钳,苏械注准2019202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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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主要评价内容 | ||
(一)原理:一次性使用内镜用活检钳通过手柄操作传递、控制头部工作,通过内镜通道(如消化道内镜、呼吸道内镜等)完成活组织取样或钳取和清除异物。
(二)生物学评价:跟人体黏膜接触,符合生物学评价的要求。
(三)灭菌工艺:该产品采用环氧乙烷灭菌,灭菌工艺经确认和验证,灭菌过程对产品性能不产生影响,灭菌后能达到无菌要求。
(四)临床评价:该产品列入《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属于免于进行临床评价的医疗器械。将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内窥镜活检钳进行同品种对比,申报产品与同品种产品在基本原理、结构组成、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性能要求、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灭菌方式等方面基本等同,差异部分不会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体考情况:整改后通过核查。生产地址、规格型号等产品信息与注册资料一致。
综上所述,该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各项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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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供的证据 | ||
检验机构及报告编号: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2024QW2995、2024QW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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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 | ||
见补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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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针对"存在问题及主要补正意见"提供的证据或修改的内容 | ||
申请表、概述、产品描述、产品技术要求、产品检验报告、化学和物理性能研究、其他资料、产品说明书、标签样稿已完成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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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报项目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经审查,产品注册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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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核查内容 |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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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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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说明:本文件为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报告,现予以公示。